“大吉大利,晚上吃鸡”,这是网络上很火的一款游戏。近来,实际版“吃鸡”游戏在易门县演出。该县十街乡乡民侯某做梦都想不到,因一次带着夜间打猎的行为,让自己5年来屡次不合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罪过全盘露出,侯某等4人因“吃鸡”分别被法院判刑和罚款。
“本年4月22日清晨4时许,民警在作业时捕获侯某等4名嫌疑犯,并在十街乡一家石场当场抄获1支、猎枪1支、弹药62发、猎枪弹药5发。”易门县公安局政工室民警罗刚介绍,随后,民警从侯某手机中抄获多张野生动物死体相片。
经查,2018年7月以来,嫌疑犯侯某为满意“吃鸡”的快感,屡次伙同他人,运用夜间时段,先后在易门县境内不合法猎捕野生动物,并将所捕获的野生动物摄影纪念后,再宰杀吃掉。
经司法鉴定,侯某猎捕的14只白腹锦鸡归于国家二级重点维护动物,猎捕的1只小鹿、4只棕胸竹鸡、10只白喉红臀鹎均属三有动物。
12月6日,易门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,依法对侯某等4人作出判定。侯某犯不合法持有罪,判处拘役三个月;犯损害宝贵野生动物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分金7000元;犯不合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,单处分金3000元;数罪并罚,决议履行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分金1万元。
被告人李某犯不合法持有罪,判处拘役四个月;被告人穆某犯不合法持有罪,判处拘役四个月,缓刑六个月;被告人李某某犯不合法持有罪,判处拘役三个月,缓刑六个月。
由被告人侯某于判定收效后三十日内交纳野生动物生态资源(经济)补偿费7.7万元。
民警提示广大群众,违背办理规则,不合法持有、私藏、弹药的,将会冒犯法令;国家制止捕猎、出售、购买、运用国家重点维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。
“吃鸡”不行乱吃,维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,请广大群众自觉不合法猎捕、收买、出售、养殖宝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,一经发现,可向警方报警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、第二款规则,违背办理规则,不合法持有、私藏、弹药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许控制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依法装备公事用枪的人员,不合法租借、出借的,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。
该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则,不合法猎捕、杀戮国家重点维护的宝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许不合法收买、运送、出售国家重点维护的宝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,并处分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分金;情节很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。
违背打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许运用禁用的东西、方法来进行打猎,损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控制或许罚金。
违背野生动物维护办理法规,以食用为意图不合法猎捕、收买、运送、出售第一款规则以外的在野外环境天然成长繁衍的陆生野生动物,情节严重的,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。 本报记者 管继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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